最新消息!8月5日起實行新規,這些人可入境日本!
據29日本外務省發佈的最新通知,8月5日起根據新規部分持有在留資格的外國人可再次進入日本國境。
被允許再次進入日本國境的外國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持有“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的在留資格的外國人。
2)2020年4月2日前從日本離境。
3)持有有效再入國許可。
滿足以上幾點要求現在就可以再次申請入境日本了。注意再入國時,需要提交所在國的日本大使館或者總領事館出具“再入國関連書類提出確認書”,及新冠肺炎覈算檢查證明。9月1日後入境日本時需要注意,所提交的新冠肺炎覈算檢查證明需要在離境前72小時內送達至日本。
申請所需要文件如下:
護照(貼有有效再入國許可)
在留卡
交付申請書(下載地址: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100078392.pdf)
預定搭乘飛機出發時間前72小時以內的新冠肺炎覈算檢查證明
前三樣用於向大使館或者總領事館申請“再入國関連書類提出確認書”,覈算檢查證明等要入境日本前再開具。
申請申請已於7月29日開始,資料提交後當日並不能拿到證明的,會審查後通知申請人前往領取。覈算檢查證明的原件或複印件需要在抵達日本後,連同“再入國関連書類提出確認書”一併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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