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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簡歷具體內容寫作要注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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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ddress(通信地址),英語通信地址的寫法與漢語迥然不同,漢語是從大到小,英語是從小到大,如:88 Gaodi Lane, Beijing Road, Guangzhou(廣州市北京路高等街88號)

  二、工作經歷書寫的順序:一般來說,目前的工作寫在前面,以前的經歷依次寫在後面。如果以前的工作和你現在應聘的工作關係比較密切的話,就先寫那次的工作經歷,而且要寫得比其它經歷更詳細。

  三、書寫學歷的順序,應該從最高學歷開始寫,一直往前推移。如果你的學位較高,就不必寫出中學與小學的學歷來

  四、如果你是應屆大中專畢業生,還沒有工作經驗,那麼就應該將學歷書寫得詳細些。爲了讓僱主瞭解你的知識、智力、思考力、判斷力和個性等,除了寫明學校和科系(研究所)的名稱與地址,學業的起止時間以及學位之外,還應該增加如下

  具體內容:

  所修課程與成績(Curriculum and Grades):
  所修課程主要是列出同應聘工作有關聯的科目,把各科成績一併列出可使僱主瞭解你學習的好壞。

  五、在英語簡歷的最後寫出證明人,可以讓僱主感覺到你的簡歷是真實可靠經得起查詢的。如果你的證明人有名望,會對僱主產生一定的影響。

  以下幾種人可作爲證明人的人選:

  a. 校長、系主任、任課老師,這些人可以證明你的學業情況及性格。

  b. 單位的領導,以便證明你的工作能力、業務成就和個性。

  c. 同事或同學,通常證明你的個性與愛好。

  寫證明人應包括姓名、職位、單位、電話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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