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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學2017年考研調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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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對2017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精神及《教育部關於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具體要求,爲加強和規範複試工作,經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對我校2017年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南京大學2017年考研調劑信息

一、擇優確定複試人選

2017年碩士生的錄取工作繼續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繼續按學科門類確定複試基本分數線。

複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該環節主要是加強對考生知識水平、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協作精神、道德水準、人格特徵和綜合素質的考覈。各院(系)要在符合我校複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複試名單,且進行差額複試,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2:1。各院(系)應在複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中明確複試比例。

各院(系)在考慮複試名單時應注意複試人數、招生計劃、招生規模的平衡:

1、確定招生計劃和招生規模的依據:2016年的實際招生數(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和強軍計劃人數單列)、2017年的招生簡章、各院(系)的發展需求及學校的發展規劃、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規模、近兩年的生源結構、培養質量、就業率等。

2、在計算招生計劃數和總規模數時,應包括免試生、統考生、聯考生、單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強軍計劃考生等。

二、強化複試考覈質量

根據教育部要求:強化複試考覈,注重考生科研創新和一貫表現。有關複試組織、差額比例、複試形式、計分辦法等問題,參見《南京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辦法》(附件2),複試(包括筆試、面試;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考覈等)原則上由各院(系)負責組織,各院(系)應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各院(系)複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提前在院(系)網站向社會公佈並嚴格執行,研究生院、校紀委監督和巡察。筆試部分的命題、制卷、試卷封裝、閱卷等環節須嚴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面試部分須由面試小組(每個複試小組由5名以上教師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於3名,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老師不少於1名)精心組織,並認真記錄面試內容、簽署面試成績和評語。

1、確定複試名單的時間:3月6日—7日。請各院(系)在規定時間將擬複試名單報研究生院批准。未經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準自行通知考生來校複試。

各院(系)複試名單確定後,儘快將複試通知(須註明本單位不同專業的複試時間、地點、形式、比例、科目、程序、排序辦法以及同等學力加試辦法等)、複試名單(含姓名及考生編號)掛到本院(系)網頁,同時送研究生院招生辦,並要根據考生的聯繫電話,逐個通知複試考生。通知考生工作須於3月10日前完成。

2、複試時間:一般爲3月14—17日。具體時間由各院(系)確定。

3、各院(系)學術型碩士與專業型碩士、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的複試同一時間進度開展,有資格進入複試的考生每人僅有一次複試機會,不能將未通過學術型複試的考生再次納入專業學位複試。

4、對同等學力考生(包括大專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必須嚴格複試,除正常複試外,還須加試(筆試,MBA、MPA、法律碩士[非法學]考生除外)2門科目(重點加強對本科主幹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每門科目考試時間爲3小時,滿分爲15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記入複試總成績,但有1門加試科目低於90分者,不予錄取。

5、各院(系)須根據附件2的規定,綜合初試與複試的成績,重新計算分數、排序後(一定要認真仔細覈對),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系主任)審查,簽署是否錄取的意見,並簽名加蓋公章後將擬錄取名單在3月27日前報研究生院。須在擬錄取名單彙總表中註明擬錄取者的複試成績和擬錄取類別,並經研究生院審覈同意後,方可進行公示;對擬不錄取者,各院(系)必須在3月底將結果告訴考生本人。

6、複試前,須對考生嚴格進行資格審查、成績覈查、信息覈對、體格檢查(附件3:南京大學報考碩士生資格審查內容與要求),並收取複試費(80元/人)。報名確認信息未通過教育部學歷學籍審覈的考生,須在複試前提交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經報考院系資格審查、成績覈查、信息覈對者,一律不得參加複試。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及弄虛作假者,一律不得錄取。

考生須攜帶學生證或畢業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准考證、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張、考生在校學習成績表複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教務處提供並加蓋公章,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並加蓋公章)和能夠證明考生本人外語能力的相關材料(如:CET-4、CET-6、IELTS或TOEFL成績單等),複試前到報考院系進行資格審查。院系留存學生證或畢業證書的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考生在校學習成績表和外語能力的相關材料的複印件。

體檢工作由校醫院組織。①3月15日、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地點:南京大學鼓樓校區校醫院(南京市漢口路22號、南京大學正大門東側50米)。②3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2:30—15:30;地點:南京大學仙林校區校醫院。體檢當日飲食必須清淡。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體檢時間的院系或考生可直接與南京大學醫院防保科聯繫(025-83594470轉8118)。

三、做好其他工作

1、調檔政審。對擬錄取爲非定向碩士生的考生,須向所在單位索取人事檔案進行審覈,必要時派專人去所在單位瞭解情況。要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現實表現的考覈,把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作爲選拔人才的重要標準。對在職人員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對應屆畢業生要注意其在校時的表現和平時學習成績。

2、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方可錄取。各院(系)擬錄取名單確定後,要及時配合研究生院簽定相關協議書,完善錄取手續。

3、南京大學非全日制培養方式爲定向培養。南京大學非全日制的學費標準高於相同專業類別的全日制學費標準(具體金額待財務處公佈)。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學後,學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不調入考生個人檔案和戶籍關係,修業時間不低於全日制專業學位。

4、調劑工作

(1)校內調劑:達到報考學科門類複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至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生源不足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即全日制專業學位合格考生可申請調劑至生源不足的相同相近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複試錄取;或學術型合格考生在複試前選擇相同相近初試科目的全日制專業學位或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複試(附件4:南京大學2017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接收調劑說明;附件5:南京大學2017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接收調劑說明;附件6:南京大學2017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調劑申請表;附件7:南京大學2017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調劑申請表)。各院(系)學術型碩士與專業型碩士、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的複試同一時間進度開展,有資格進入複試的考生每人僅有一次複試機會,不能將未通過學術型複試的考生再次納入專業學位複試。參加全日制專業學位複試被淘汰的考生可以向生源不足的相同專業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提出調劑申請。

(2)校外調劑:我校不接受外單位調劑生。符合全國最低複試基本要求(按照報考志願所屬的學科門類)、沒有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聯繫調劑到相應地區、生源不足、擬接收調劑生的招生單位。調劑手續由研究生招生辦統一辦理。任何人不得爲不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辦理調劑手續。

考生調出專業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該專業的進入複試的基本分數要求。調入專業與調出專業必須是統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專業(一般要求統考課相同,業務課相同或相近)。向校外調劑程序如下:

①符合教育部調劑規定的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管理系統”,填報調劑志願(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

②招生單位審覈申請材料,遴選出複試考生名單,並及時通知考生複試;

③招生單位安排調劑生複試,給出複試結果,並通知考生是否擬錄取;

④接收調劑生的招生單位向擬錄取調劑生的原報考單位發函,調考試檔案,做最後審查,確定是否擬錄取。

5、保留入學資格。符合我校錄取要求的考生,除支邊、支教考生、國防生以外,原則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學資格。對必須保留入學資格者,可先工作一至二年,再回來攻讀碩士生,此名單與擬錄取碩士生名單同時上報,並計入今年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規模。

6、宿舍安排解釋工作。鑑於我校學生宿舍牀位緊張,不能滿足每個學生的住宿要求(包括住宿條件、費用高低等),原則上只爲家在南京市城區以外的全日制學生安排牀位,而且只要住校,就一律繳納住宿費,並服從學校安排(由房產處負責解釋)。具體住宿安排錄取前確定。

7、發錄取通知書。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審批及所需各項手續完備後,將在6月上旬發通知書,手續不完備者一律不發錄取通知書。

各院(系)要加強對碩士生錄取工作的領導,認真執行有關碩士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違反招生錄取規定、弄虛作假和嚴重失職者,將追究其責任,並根據不同情況作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