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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內蒙古烏蘭察布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證書申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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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後證書申領流程

2014年內蒙古烏蘭察布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證書申領流程

受理事務:烏蘭察布市考區會計從業資格考生考試成績合格後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相關事宜。

受理時間:每週四——週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受理地點:烏蘭察布市集寧新區政府西街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東北角財政局窗口)

聯繫電話:0474—8303307

乘車路線:9路公交車

相關事宜:

考生在同一考試批次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後(各科目考試成績均大於或等於60分),在考試成績公佈之日的6個月內持報名時申報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學歷證書原件、複印件(高中及以下學歷不要求)、報考時上傳的原版照片、合格成績單、會計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在校學生提供學籍檔案打印件及學號,到烏蘭察布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東北角財政局窗口進行信息覈查,信息覈查發現有不真實信,不予簽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特別提示:集寧師範學院、烏蘭察布職業學院,無會計類本科在校學生,已經誤填在校學生的需打印和提交“學生信息表”,並說明原因。

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的6個月內不領取證書的,視同考生自動放棄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領取證書後,表明你已經成爲持證會計人員,按自治區財政廳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相關規定,取得證書的第二年開始參加相應週期的繼續教育培訓。

關於繼續教育相關政策,請閱讀《關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相關政策》。

烏蘭察布市財政局

2014年6月26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和考試內容的不斷變化與調整,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佈的內容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