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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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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1年度全國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上海: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上

一、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2011年度全國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共舉行兩次,上半年考試日期爲5月28、29日兩天,開考專業爲英語、日語、法語,下半年考試日期爲11月12、13日兩天,開考專業爲英語、德語。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

三、級別、專業、科目代碼

09.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2.二級

01、英語筆譯

1、筆譯綜合能力

2、筆譯實務

02、日語筆譯

1、筆譯綜合能力

2、筆譯實務

04、德語筆譯

1、筆譯綜合能力

2、筆譯實務

05、法語筆譯

1、筆譯綜合能力

2、筆譯實務

11、英語口譯(交替)

1、口譯綜合能力

2、口譯實務(交替)

12、日語口譯(交替)

1、口譯綜合能力

2、口譯實務(交替)

09.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2.二級

14、德語口譯(交替)

1、口譯綜合能力

2、口譯實務(交替)

15、法語口譯(交替)

1、口譯綜合能力

2、口譯實務(交替)

41、英語筆譯(1科)

2、筆譯實務

42、日語筆譯(1科)

2、筆譯實務

44、德語筆譯(1科)

2、筆譯實務

45、法語筆譯(1科)

2、筆譯實務

51、英語口譯(交替1科)

2、口譯實務(交替)

52、日語口譯(交替1科)

2、口譯實務(交替)

54、德語口譯(交替1科)

2、口譯實務(交替)

55、法語口譯(交替1科)

2、口譯實務(交替)

3.三級

01、英語筆譯

1、筆譯綜合能力

2、筆譯實務

02、日語筆譯

1、筆譯綜合能力

2、筆譯實務

04、德語筆譯

1、筆譯綜合能力

2、筆譯實務

05、法語筆譯

1、筆譯綜合能力

2、筆譯實務

11、英語口譯

1、口譯綜合能力

2、口譯實務

12、日語口譯

1、口譯綜合能力

2、口譯實務

14、德語口譯

1、口譯綜合能力

2、口譯實務

15、法語口譯

1、口譯綜合能力

2、口譯實務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正確輸入報考信息,牢記本人報名序號,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二)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三)上半年網上報名時間爲2011年1月20日-2月20日(國定假日休息),現場確認時間爲2011年2月17日-20日(9:00-11:30,13:30-16:00);下半年網上報名時間爲2011年8月9日-27日,現場確認時間爲2011年8月25日-27日(9:00-11:30,13:30-16:00)。網址爲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的“網上報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及時保存信息,並打印表格。

現場確認點地址爲:上海市經濟管理幹部學院(江西中路215號,市民政局大樓二樓173室,近漢口路)
確認點代碼:8282
聯繫電話:63210107 (網址:)

(四)考試准考證通過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不再另行發放。上半年考試准考證下載時間爲2011年5月9日-16日;下半年考試准考證下載時間爲2010年10月26日-31日。

(五)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六)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網上報名指南》。考生網上報名或下載打印准考證過程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確認點聯繫。

(七)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收費標準如下:

級別及專業

收費標準

二級

口譯

590元

筆譯

405元

三級

口譯

520元

筆譯

345元

五、考生須知
(一)各級別筆譯考試採用紙筆作答,分爲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應考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填塗卡用)。參加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考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二)各級別口譯考試採用聽譯筆答和現場錄音方式進行,其中英語和日語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部分的客觀題採用機讀卡,應考人員除攜帶黑色墨水筆外,還應攜帶橡皮和2B鉛筆(填塗卡用)。

(三)日語《二、三級筆譯、口譯(交替傳譯)綜合能力》科目客觀題考試爲填塗答題卡。

六、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考試結束60天后,考生可通過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成績查詢”欄目或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於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爲成績公佈後兩個月左右,地點爲相應確認點。請考生屆時關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網站通知或聯繫現場確認點。考試合格者須填寫合格人員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