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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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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人考〔2011〕12號
關於做好2011年度下半年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管理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90號)和《關於做好2011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8號)、《關於做好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號)精神,爲做好2011年度以上兩項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請各地嚴格按照《考試報名條件》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做好網絡報名的初審工作。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請各地按照《雲南省人事考試網絡報名管理暫行辦法》(雲人考[2007]19號)和有關程序組織實施。
  報考人員報名時要切實根據報考條件的有關要求,在網絡上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各地考試管理部門對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進行網絡初審,網絡初審合格後考生才能進行網絡報名交費。
  二、考試安排及相關事項
  (一)下半年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11月12日 上午10:00---11:00 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下午13:10---14:30 二級口譯實務(交替傳譯)下午13:10---14:00 三級口譯實務
  11月13日 上午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二、三級筆譯實務
  二級、三級筆譯考試採用紙筆作答,分爲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應考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填塗卡用);參加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考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各級別口譯考試採用聽譯筆答和現場錄音方式進行,應考人員需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填塗卡用)。
  對報名參加2011年度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口(筆)譯綜合能力》和《口(筆)譯實務》兩個科目的,不限制報名條件,各地在報名時不得要求考生持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或附加其它條件。
  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定,對取得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考生,憑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時,免考“二級口譯綜合能力”,只考“口譯實務(同聲傳譯)”1個科目。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三、考試用書訂購
  (一)有關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大綱、培訓教材等事項請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聯繫。
  單位: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百萬莊大街24號 郵政編碼:100037
  聯繫電話:010-68995947、68328249。
  四、報名時間及安排
  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試中心的有關規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點設在各州、市首府所在地,由各州、市人事考試管理部門負責考點考場的安排工作。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點統一設在昆明市,由我中心負責考點、考場的安排工作。
  (一)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報名時間:9月8日——9月17日(節假日不辦公)
  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採用現場報名、繳費和資格確認的方式進行。
  考生報名時須帶本人身份證、2張小一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及其他相關的報考材料。
  報名聯繫電話:0871-5516408、5516074。
  報名地點:雲南師範大學外語學院(一二一大街298號)。
  准考證領取時間:2011年11月7日-11日(報名地點領取)。
  考生須對提交的報考資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提交虛假、無效資歷的考生,即使其通過考試,但不能在考試後向證書領取地點提交書面真實材料;或不能通過由我中心組織的資格終審,其考試成績無效,不予發放資格證書,考試費用不予退還。務請各地向考生說明。
  五、成績查詢及合格辦證
  報考人員於考後3個月登錄雲南人事考試網(或)查詢成績及資格複審、辦證事宜。
  爲確保考生利益,合格證書需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領取。若委託他人代領證的,受委託人須攜帶委託人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六、考試報名費用
  各地人事考試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收取考試報名費用。收費文件及收費標準如下:
  1.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雲價費發【2000】136號文件,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中級)收費標準爲30元/每人每科。
  2.根據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雲發改收費【2007】257號文件規定,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爲:三級筆譯:500元/每人;二級筆譯:590元/每人;三級口譯:690元/每人;二級口譯交替傳譯:780元/每人。
  我中心根據考生自行選填的“合格證書領取地(州、市首府所在地)”來統計考試報名數據,各地據此數據按《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對全省人事考試考務經費有關問題的覆函》(雲財行函[2008]32號)文件的規定留取考試費用,用於考試考務的各項工作開支。
  請各地做好考試報名的宣傳和組織管理工作,按照《雲南省人事考試網絡報名管理暫行辦法》(雲人考[2007]19號)的要求,按時準確上報有關數據和材料,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工作中有何問題或建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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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考試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佈的內容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