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案例分析預測題三
案例分析題
某商貿企業,2011年度實現的產品銷售收入1800萬元,支付合理的工資薪金總額200萬元(含殘疾職工工資50萬元),業務招待費80萬元,職工福利費60萬元,職工教育經費30萬元,利潤總額爲200萬元。已知該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爲25%。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回答1~5題。
1.該企業2011年度允許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爲( )萬元。
A.150
B.200
C.250
D.300
2.該企業2011年度不允許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爲( )萬元。
A.9
B.32
C.48
D.71
3.該企業2011年度允許稅前扣除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爲( )萬元。
A.28
B.32
C.4
D.5
4.該企業201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爲( )萬元。
A.200
B.257
C.271
D.278
5.該企業2011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爲( )萬元。
A.69.5
B.99.25
C.102.75
D.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