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期廣東廣州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現場確認9月2日起
2015年第四期廣東廣州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現場確認時間,整理如下:
項目 | 網上報名 | 現場確認 | 打印准考證 | 考試時間 |
第四期 | 9.1-9.3 | 9.2-9.10 | 10.1-10.10 | 10.11-10.31 |
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考生按照預約日期到現場確認點審覈報名資格及繳費。考生集中的學校、單位需集體確認的,代辦人員可與現場確認點聯繫預約受理時間。考生現場確認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廣州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考生來源爲在職人員的,應當在表格“單位信息”欄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印章;考生來源爲全日制在校學生的,應當在表格“學校信息”欄加蓋學校或學院公章;考生來源爲待業人員的,表格不需要蓋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若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有效身份證件指在有效期內的以下證件:
(1)內地居民戶籍考生使用第二代內地居民身份證。如遇身份證失效或遺失的情況,應及時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代替,其餘類型證件證明一律無效;
(2)軍人考生使用軍官證或軍人身份證明;
(3)香港、澳門及臺灣戶籍考生使用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身份證;
(4)外國戶籍考生使用護照。
3.非廣州市戶籍考生的有效居住證或全日制在校學生有效學生證原件。